2008退修會
第一講
講題:如何作個天國的公民-有恆忍的信心(來3:1-16)
概念:基督,神忠心的兒子,完成救恩,信祂的人永不失落
I. 面對聖徒恆忍的要求(來3:6,14;10:23)
神忠心的兒子基督是值得我們堅忍到底信靠的大祭司(來3:1-6)
沒有「蒙天召」(來3:1)]不是神家的人(來3:6 ) ]分別神兒女的標記!鑰字:「家,房屋」(來3:2,3,4,5,6,6)6x;「忠心」(來3:2,5)2x
1. 恒忍的教義
(西敏斯特信仰告XⅦ.Ⅰ):
凡蒙 神在愛子裡所接納的人,即那些藉著祂的靈得蒙有效呼召而成聖的人,既不會全然、也不會終久從蒙恩的地位上墮落,反而能堅守這個地位一直到底,並得到永遠的救恩。
2. 永遠的保守(羅8:30,39)
²天父的保證(腓1:6)
²基督的工作(約10:27-30;17:2)
²聖靈的印記(弗4:30;1:13)
II. 謹防聖徒恆忍的誤解(詩95:7-11)
詩95:7-11:三次出現在經文中(來3:7-8,15;4:7)]詩人的警告應用在今日的讀者!
誤解的人]「不信」(來3:12,18,19)]「硬心」(來3:7,13,15)]拒絶信神話語的危險(來3:7-19)]「不能進入安息」(來3:19)
1. 對成聖觀念的誤解,真理上的證據
2. 對神恩典的誤解
信徒的堅忍之前就有神的保守-這是神的恩典
III. 操練聖徒恆忍的應用(來3:14)
從神的道中認識恆忍的教訓(來4:12),並在神的社團中彼此相勸、勉勵行善(來3:14,10:24)
1. 歷史上的證據,大衞,彼得與猶大
2. 生活中的應用,以敬畏,喜樂的心生活在神的榮耀之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