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底 神所要的是什麼?(八)
─肩負大使命, 活出大誡命
背誦經文: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 神。 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(可12:30-31)
經文: 太28:18-20,太22:36-40,可12 : 28-31
綱要:
(一) 「大誡命」是主親自為神聖要求做的總結
─“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 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”(太22:36-40)
(二) 「大使命」是主升天之前的神聖托付
─“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”(太28:18-20)
(三) 「肩負大使命, 活出大誡命」
(1)是個人與教會共有的標竿與挑戰
(2)是最能「榮神益人」的途徑
(3)是只有在今生才有其意義與價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