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本教會的事奉》     于宏潔弟兄   06/30/02

 

〔壹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各項服事的參與

 

教會盼望每一位重生的聖徒都參與事奉,在事奉中接受建造與成全,使屬靈生命更紮實並能榮神益人。服事的項目將配合教會的需要個人的負擔和恩賜

 

〔貳〕參與本教會的事奉

 

【基本條件】

(1) 重生得救,並己受浸

(2) 尊主為大,願意遵照聖經的教導

(3) 有單純且甘心服事 神的心願

 

【基本要求】

(1)固定參加本教會主日聚會

(2)願意接受教會服事上的安排、訓練,與基本要求

(請參見『各項服事基本守則』)

(3)服事的基本任期為一年,請於退職前先與所屬事奉小組組長交通,交接的

人選由小組組長及各部門負責同工協調、禱告後產生。

(4)良善、忠心、有見識

 

〔參〕組長或負責同工 (Group Leads / Coordinators)

 

【基本條件】

(1) 忠心於教會所託付的責任

(2) 美好的生命與生活見證

(3) 順服及與肢体和諧配搭的態度

 

【基本要求】

(1) 配合教會整体的帶領

(2) 敞開交通的靈,絕不背後批評論斷教會同工或帶領者

(3) 組長或負責同工基本任期為二年,以便培養新人。

(4) 小組長及負責同工請於退職前三個月先與所屬部們負責同工交通,交接的

人選由各部門負責同工及牧者、長老協調、禱告後產生。

 

〔肆〕長執的基本條件和要求

 

〔伍〕全職同工的基本條件、要求和接納原則

 

* * * “We are not perfect, but we are sincere.” * *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