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耶和華為聖(27):「擘餅記念主」
讀經:林前 11:23-30 (參考:太26,可14,路22,約6,及林前 10:16-17的平行經文)
背誦經文: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,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 24 祝謝了,就擘開,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 25 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 26 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。(林前 11:23-26)
A. 「你們應當如此行É」:藉著標記之物享受主愛、主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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É這(餅)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É (林前 11: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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É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É(林前 11:25)
B.
「É為的是記念我」:主自己是聚會唯㆒的㆗心與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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É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 25 É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 (林前 11:24-25)
C. 「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」:是見証、也是宣告主的救贖大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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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 (林前 11:26)
D. 「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」:要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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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所以,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 28 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 29 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 30 因此,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,死(原文是睡)的也不少。(林前 11:27-30)
E.
是見証「㆒」的聚會
1. 與主聯合
53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 54 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É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 56 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 (約6:53-56)
2. 與眾聖徒「同領㆒餅,同領㆒杯;同屬㆒主,同為㆒体」
16 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?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? 17 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,一個身體,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(林前 10:16-1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