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耶和華為聖(26):「分別為聖的生活」
讀經:利未記11:39-45,林後6:14-7:1
背誦經文: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 神,得以成聖。(林後7:1)
A. 《利未記》與「聖別的生活」
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,有人摸牠,必不潔淨É 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,必不潔淨É並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獸的,必不潔淨É並要洗衣服。 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 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É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是可憎的。43 你們不可因甚麼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染了污穢。44 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É45 我É要作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 (利11:39-45)
a. 利未記的中心信息:「神聖的交通與聖別的生活」
b. 神所賜的律例典章全是為了愛:「命令的總歸(the
purpose ofÉ)就是愛」(提前1:5)
1.
消極上:不接觸死亡、不使自己成為可憎的、不潔的﹐以致沾染污穢
2.
積極上:神是使我們成聖的 神
-「我─使你們成聖 (makes you holy) 的耶和華─是聖的É」【類似經文共出現七次:利20:8;21:8,15,23;22:9,16,32】
B.
「歸耶和華為聖」在生活中的應用
6:16É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,就如 神曾說: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,在他們中間來往;我要作他們的 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 17 又說: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;不要沾不潔淨的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 18 我要作你們的父;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7:1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 神,得以成聖。(林後6:16-7:1)
a.
在信心中持定應許
b.
藉著不住地「出來」與「除去」
1.
從外到內: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;不要沾不潔淨的物(林後6:17)
2.
從內到外: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(林後7:1)
c.
敬畏 神:在乎 神所在乎的,真「把 神當 神」
(Let God Be Go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