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歸耶和華為聖』(17):「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」

 

背誦經文: 16 「耶和華說:『你既行了這事,不留下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: 17 論福,我必賜大福給你;論子孫,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,如同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。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, 18 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,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。」(創22:16-18)

A)    兒女是 神所賜並所托付的產業

§  肉身的兒女: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;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。(1273)

§  屬靈的兒女:11 你們也曉得,我們怎樣勸勉你們,安慰你們,囑咐你們各人,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, 12 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、得祂榮耀的 神(帖前2:11-12)

v  每個基督徒都當經歷『生產之苦,乳養之福』,盡心、盡力為神家培養下一代。肉身的父母對自己的兒女尤甚,要使他們也成為屬靈的兒女。

§ 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(10:37b)

B)    要建立兒女,真『把 神當 神』

§  4 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-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。5  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-你的 神。6 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,7 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(6:4-7a)

C)    要培養他們成為 神國的大丈夫

§  你們務要警醒,在真道上站立得穩,要作大丈夫,要剛強(林前1613)

§  4 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。 5 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;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,必不至於羞愧(1273-5)

§  「箭」是為了對付仇敵,是屬靈爭戰中不可少的兵器。我們不可忽視聖經中以「勇士手中的箭」來作為我們培育下一代的提醒和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