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找到了」
“人子來,為要尋找,拯救失喪的人。” (路19:10)
“盜賊來,無非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;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”(約10:10)
主題經文:路加福音15章1-24節
三重的失落與尋回
(1) 失羊的比喻:________________
3 耶穌就用比喻說: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,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、去找那失去的羊,直到找著呢?5 找著了,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,回到家裡,6 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罷!
7 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。
(2) 失錢的比喻:________________
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,若失落一塊,豈不點上燈,打掃屋子,細細的找,直到找著麼?9 找著了,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罷!10 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」
(3) 浪子的比喻:________________
11 耶穌又說: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12 小兒子對父親說: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13 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貲財。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。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17 他醒悟過來,就說: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麼?18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19 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!20 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21 兒子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“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” (林後5:17)
“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” (約1:12)
(詩歌:SOP“讓讚美飛揚”,詩歌“主愛滋潤我心”,詩歌“找到了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