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起來,承受那地為業!」(十二)
─分業為地:“我的產業實在美好”
經文:詩16:5-6 書13:6b-8 14:1-5民26:52-55,64-65 32:1-5,16-19
綱要:
(一)
分地的屬靈意義---承受屬靈的產業
(二) 分地的原則
(A)根據 神的主權---拈鬮分地
──“用繩量給我的地界,座落在佳美之處,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”
──“聖靈隨己意將各樣的恩賜(gifts)分給各人”(林前12:11)
(B)根據新造生命的度量---按新生一代人數多少來分
──“…祂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,按公義審判天下。…”(使17:31)
(三) 承受產業的最大考驗
──憑信或憑己意
*鑑識:河東二個半支派的揀選──失去 神的上好
背誦經文:
耶和華是我的產業,是我杯中的分。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。用繩量給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處。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 ──詩16:5-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