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信成聖

 

. 意志的重要

 

意志並非單獨存在。在  神創造人時給予人“自由意志”,乃是與心思、情感一同在“活的魂”(living soul)裡。三者彼此聯結,互相影響,“意志”居決定、揀選的關鍵地位。人若揀選  神、親近 神、順服  神、事奉  神,就漸漸成長,像  神的獨生愛子,彰顯祂的榮耀,帶領萬有尊祂為大、為主!

 

然而當人不揀選  神、不信從  神,罪就進到人裡面。人與  神隔絕、遠離  神、不認識  神,甚至與  神為仇為敵。人的心思 →虛妄,情感 →敗壞,意志 →軟弱

 

 

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: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?若耶和華是  神,就當順從耶和華;若巴力是神,就當順從巴力。眾民一言不答。” (王上18:21)

 

“只要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;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風吹動翻騰。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。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。” (1:6-8)

 

 

 

 

 

. 奉獻 意志的揀選:獻上自己和自己的肢體作義的器具 (6:12-14)

 

. 意志站在與主同釘的光中去執行  神的旨意

 

1. 單一憑意志是無用的,沒有果效。但是,不能不用意志

 

2. 我們乃是站在與主同釘的光中,用意志揀選  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。

 

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”

 

3. 在信心中,意志的“獻上”是成聖生活的關鍵

 

“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  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  神。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

 

活在律法之下,持守律法的人是與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,從死裡復活的基督無份無關。他只有一個主人,就是罪。

 

活在恩典中的人,乃是讓基督在生命中作王,聯合於基督的死與復活,活出祂的生命。

 

在律法之下行不出來的,在恩典之下活出來了!

 

. 誰的奴僕? 罪的奴僕或  神的奴僕

 

1. 認識人的受造 不是自己作主人;而是作奴僕。

 

2. 認識造我們的  ─“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。”

(1:18)

 

3. 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我們似乎天天都在作決定,然而事實上,我們一直是罪的奴僕,沒有離開過牠的權勢,也不能離開牠的權勢。

 

4. 今天,我們是神的兒女,從罪裡得了釋放,可以不再作罪的奴僕,可以不再活在黑暗、敗壞、虛空、荒涼之中。若還是,只有一個原因:我們揀選如此生活!

 

5. 神的兒女永遠可以悔改,回轉向  神:我們的心思轉向  神,在意志裡揀選  神!

 

生活是在不止息的揀選中持續進行的,讓我們學習定睛在這位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身上,讓祂的愛、祂的榮耀盡其全力的抓住我們!

 

“要等候耶和華!當壯膽,堅固你的心!我再說,要等候耶和華!” (27:14)

 

6. 神兒女的福份就是作  神的奴僕。我們跟隨祂,信從祂,聽祂言語,行祂作為,就結出生命的果子,像神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!